非法集资有什么危害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刑法已经就非法集资规定有刑罚,但是刑罚的执行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被集资人还是可以向集资人主张赔偿,但是更多的情况就是集资人无财产来承担责任,被集资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救济。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