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一)要认清主体资质。看清所购买产品的发行机构是保险公司、银行机构还是证券公司等,发现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可拨打相关机构的客服电话咨询,或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有关情况。
(二)看清销售人员人员身份。目前,保险机构是禁止销售人员推销基金、债券等非保险理财产品。保险销售人员给您推销非保险理财产品,多是假借保险公司的名义,为了谋取自身利益铤而走险,产生纠纷后往往难以兑现,建议您购买前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核实相关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三)要辨别产品真伪。看清销售的产品是否真实、合法,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销售的产品是否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及签章,是否出具正规的发票等缴款凭据。
(四)要关注收款账户。发行主体与收款机构账户应保持一致,若发现收款账户与签订合同的机构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账户的户名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时,应提高警惕,谨慎划款。
(五)要理性看待收益。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冷静分析销售人员推销的“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避免上当受骗。
(六)如遇以下形式的“理财”“保险”产品,特别要提高警惕:
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块”“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
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幌子的;
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